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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 62项《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》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4-09-03 浏览:769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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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(厅、委):
为贯彻落实《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》(市场监管总局令第60号),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,在工作单元精准防控风险,市场监管总局在印发33项《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》的基础上,研究制定了其余62项《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》。现予印发,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风险防控提供参考和指南。
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《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完善〈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〉的通知》(市监食协发〔2024〕35号)要求,指导企业结合实际持续抓好风险排查和管控工作。
附件:1.《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》目录
2. 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
原文链接:https://www.samr.gov.cn/zw/zfxxgk/fdzdgknr/spxds/art/2024/art_2cbdb27a13a640e59fe2ffe8d3e79643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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